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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司法局举行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咸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咸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建强出席活动并讲话。

3月29日上午,咸阳市司法局举行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咸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咸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建强出席活动并讲话。

2018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端之年,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正式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2018年也出台了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大纲》及报名条件。2018年,我市共有1306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人员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总原则,将各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实现了考务工作“六个百分之百”,真正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法治人才选拔领域的“入口关”作用,全面保证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实施,有329人成绩合格,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共313人、C证共16人,通过率达到25%,报名人数以及考试通过率均创历年最高。

会议指出,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对于推进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职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参加宣誓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得者要时刻牢记:一要树立法律职业人的崇高荣誉感。更加尊崇宪法和法律,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增强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荣誉感,进一步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强烈责任感。宣誓是公开宣告,更是庄严承诺。面对国旗宣誓,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职业信仰,形成自我激励,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要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统一的职责任务。三要增强法律职业人的神圣使命感,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更加坚定地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会议强调,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要以宣誓仪式为契机,站在新起点、立足新岗位,切实增强法律职业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为推进咸阳的法治建设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咸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