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法院“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加强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4月24日上午,咸阳中院在旬邑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会议。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更文,旬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亚军出席会议,会议由咸阳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李铁锁主持。
会上,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更文同志发表致辞,对全市法院齐聚旬邑召开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会议表示欢迎,对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赞赏。
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同志对2018年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作动员讲话。
张忠玉副院长指出,法院不仅是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场所,更是弘扬正义、宣传法律、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场所,事关社会公正、百姓切身利益。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的同时要注重弘扬法治正能量,唱响法治主旋律,及时倾听社会回声,做好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完善智慧法院建设。
张忠玉副院长强调,新闻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国家法治形象。法制宣传,不仅要将法的环境、背景和价值展示给社会公众,还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建立有序的法治环境。要认真研判社会广泛深刻变革下舆情的生成、传播、演变规律,进一步强化新闻执政理念,充分运用新媒体塑造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更好地宣传党的法治主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张忠玉副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清醒认识当前的新形势,把新闻宣传与审判执行同部署、同落实,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最高院、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完善新闻宣传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论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积极创新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影响力。要深化认识,坚定信心,未雨绸缪,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全市法院新闻宣传与舆论工作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主旋律,唱响法治好声音,努力开创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新局面。共同把全市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市中院宣教处全体同志、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骨干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会议结束后,将组织为期两天的新闻写作、微电影制作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授课。
(咸阳中院 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