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民生 护民益——咸阳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近期,为全面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咸阳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感受的“检察为民”工作。
5月30日,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向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在暖心课堂上,该院邀请未检志愿者、陕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张伟,三原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崔永民,围绕未成年人成长、教育中应注意的问题,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县域内部分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违法取用消防栓水资源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5月29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召开磋商座谈会。经过磋商,各方达成共识,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整治非法取用消防栓水资源现象,确保消防栓水资源合法合理使用。
5月31日,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文旅局以及乾陵管理处、乾陵博物馆等多个部门,召开“检察助力文物保护+5A级景区创建”磋商座谈会。各部门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乾陵5A级景区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单位表示,将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履行各自职能,共同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6月3日,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就郭某某涉嫌盗窃案、郑某某涉嫌放火案两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涉民生“小案”,召开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无独有偶。6月7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逐一回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守民生,护民益。咸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法治温度,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郭朝霞;通讯员 耿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