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检察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提前介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

8月18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并跟进监督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一体实现检警联动和“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因该案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可能存在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旬邑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依法能动履职,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提前介入,共同制定侦查方案,确定侦查思路、方法、步骤及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做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工作,在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古脊椎动物化石系古生物化石的一种,对古脊椎动物演化、古地理、古环境等问题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也可能导致周边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破坏。

旬邑检察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职能新要求,破解资源配置难题,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内外部协作,探索构建以“横向衔接、纵向贯通、内部保障、外部支持”为主的融合一体发展工作格局,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组建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精公益诉讼”为目标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监督促发展,以法律保平安,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提质增效,为旬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梁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