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加强社会治理,有力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6月,渭滨区一养老机构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渭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官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询问当晚值班人员,发现该案嫌疑人作案时间较长,行为表现异常。针对此情况,检察官明确侦查重点,将案件情况立刻向上级院汇报。宝鸡市检察院随即召集渭滨区检察院、公安渭滨分局办案人员以及渭滨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同深入案发现场,调查还原案件经过,并召开座谈会,指导相关单位依法办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经鉴定,该案嫌疑人患有精神类疾病,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该院监督侦查机关依法撤案,并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官发现,该涉事养老机构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经营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未按规定评估入住人员身体状况,入院后也未定期进行健康评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查阅相关规章制度,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商讨,针对该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渭滨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检察建议发出后,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为进一步保障“银发族”合法权益,确保长效长治,渭滨区检察院会同民政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13家养老机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摸排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该院领导带队深入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姜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