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集中对4名涉恶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要求,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广泛开展动员宣传,大力摸排黑恶案件线索,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动员,全面摸排,精准打击, 6月1日,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集中对4名涉恶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警示(一)
4月28日13:00时许,石泉县熨斗镇麦坪村五组侯某(男,69岁)与前妻因琐事发生争执,侯某用木棒将前妻打伤。民警出警处置时,候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民警在调查过程中,村民反映侯某经常在村里惹是生非,辱骂侮辱他人,熨斗派出所迅速收集固定证据后,报请县局裁决,依法作出对候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警示(二)
5月17日9:00时许,石泉县熨斗镇先联村村民张某(男,66岁)因无理向孟某索要赔偿,在熨斗集镇巴岩店路段,将孟某所骑摩托车拦停,并将摩托车钥匙拔下拒不归还。民警到达现场责令张某停止违法行为时,张某拒不配合,继续以恐吓、要挟等方式满足无理要求。民警依法收集证据后,报请县局裁决,依法作出对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警示(三)
5月28日,石泉县熨斗镇金星村二组村民肖某(女,59岁)以熨斗旅游环线施工施工占用、损坏其田地等为由,多次阻拦施工。后经熨斗镇综治部门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施工方也按照协议内容全部履行到位,当日,肖某及其家人在协议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两次阻拦施工,致使工程停工,严重扰乱施工单位秩序,5月31日,县局依法给予肖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中、省、市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坚强领导下,学深悟透上级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立即行动、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取得初步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