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国中当选陕西省省长
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朗当选陕西省副省长 贺荣当选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智当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春雷当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陕西传媒网讯 (记者 赵波 屈荔鹏)1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陕西大会堂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履行神圣职责,选举产生出我省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胡和平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国中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胡和平、胡悦、王永康、白阿莹、杨志斌、岳亮、陆治原、戴征社、郭青、段小龙、马敏、王晓荣、刘锋、郑斐、郝春侠、禹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刘国中、韩勇、贺荣、张广智、梁桂、徐新荣、庄长兴、杜航伟、姜锋、钱引安和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下午3时整,本次大会执行主席胡悦宣布:今天大会应到代表568人,实到557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大会有七项议程:选举陕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各项候选人提名情况和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陕西省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选举陕西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副省长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随后,计票人员打开会场设置的票箱,请监票人当场检查后,工作人员将选票发到每个代表手中。
代表们填写完选票后,于下午4时10分开始投票。欢快的音乐声中,代表们依次将手中那代表着人民意愿的神圣选票投进了会场设置的票箱中。
下午5时04分投票结束。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后,总监票人向大会宣读了计票结果。随后,胡悦庄重宣布:68人当选陕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胡和平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韩水岐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55人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国中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朗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贺荣当选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智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春雷当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选举结果宣布完毕后,会场上响起热烈掌声,代表们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的我省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表示祝贺。
最后,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本次会议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人员向宪法宣誓。
胡和平同志简历
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0.09-1986.08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
1986.08-1990.03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教师,系党委学生工作组副组长、组长
1990.03-1992.09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1986.09-1990.07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2.09-1995.09 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5.09-1996.12 日本INA株式会社河川计划部工作
1996.12-1997.03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师
1997.03-2000.01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主任
2000.01-2002.11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
2002.11-2003.09 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3.09-2004.08 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4.08-2006.02 清华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6.08 清华大学副校长
2006.08-2007.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7.12-2008.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08.03-2008.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8.12-2013.11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3.11-2015.04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4-2015.05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05-2016.03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03-2016.04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4-2016.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0-2016.12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2-2017.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10-2017.12 陕西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12-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长
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刘国中同志简历
刘国中,男,汉族,1962 年7 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1978.10-1982.08 华东工程学院炮弹系触发引信设计与制造专业学习
1982.08-1985.09 黑龙江省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干部
1985.09-1988.09 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9-1990.06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1990.06-1993.01 黑龙江省经委综合规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1-1996.06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
1996.06-1998.12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
1998.12-2000.06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2000.06-2003.06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3.06-2004.10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4.10-2007.04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07.04-2011.09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09-2013.10 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10-2016.02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6.02-2016.12 四川省委副书记
2016.12-2017.01 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17.01-2017.12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7.12-2018.01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吉林省省长
2018.01-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