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宝鸡中院副院长史安学一行督导金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通讯员 马晓龙)4月9日上午,宝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史安学一行来到金台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罗莉萍、装备处处长吴晓光、王晓莉参加了督导。区法院院长赵敦世、副院长李文波、政工科长杜彦及刑庭全体同志参加了座谈。

在督导座谈中,区法院院长赵敦世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工作打算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赵敦世院长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全院法官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全体审判人员加强学习,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以过硬的案件质量、高效的审判效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彩页、更新公告栏、制作PPT和展板、公开举报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专线电话等,集中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增强扫黑除恶宣传态势,积极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史安学副院长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台账后,对金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今后专项斗争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要依法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二是区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该项工作全方位支持,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地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保持与上级院及政法委的联系,加强沟通,确保打击效果。

会上,罗莉萍庭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做了指导和强调,督导组一行还传达了市中院有关文件精神,并就个别案件的办理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