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年,陕西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认真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陕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题部署,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采取将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列入公务员教育培训必修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食品药品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法治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问题导向,省政府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隐患风险的问题、措施和责任清单,坚持以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全力以赴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化解,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多措并举,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宣讲会、法治节目巡演等各种方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畅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司法援助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治理、全民共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为网格监管单元,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整治,依法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3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0起。
三、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着眼于依法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9年,共承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事权684项,省级累计取消、下放或委托行政审批事项911项。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实行严格监管和重点监控。在全国率先开展微信办照,将企业注册时间压减至30分钟,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60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掌上可办”。推行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实现了5108项政务事项流程再造,2019年初制定的“9761”一网通办工作目标(即省级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达到90%以上,市县两级达到70%以上,在实体政务大厅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者最多只跑一次)基本实现,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2019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9.1%。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重点领域立法,2019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规草案及规章13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9件,完成省级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修改任务27件,制定省政府规章6件,废止省政府规章1件。加强深化改革、保障民生、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完成重点立法项目16件(10件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政府规章)。做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修订完善了《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重要公共政策出台充分听取意见制度,并合理设置过渡期,确保行政决策和制发文件于法有据、依法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定,2019年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30件文件、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2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印发《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有效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始终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着力构建科学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科学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全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省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专题会和省长碰头会机制,优化完善省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扎牢了制度笼子,提高了议事决策效率。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工作机制,修订了《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省政府法律顾问共办理涉法事务141件,对62件重大决策及重要涉法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
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
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有效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扎实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全程记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等严重违法案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7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1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34万起,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4.8%。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43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18件,协助国务院来陕核查行政复议裁决案件55件,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91件,出庭700人次。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始终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坚持权责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真正让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依法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96件,政协提案960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公开出台的重大政策,举办“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13期,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知晓率。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动全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全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超过1万件。积极推动政民互动,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和“政务公开+”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立调查征集类栏目,征集和倾听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汇民意、聚众智。
八、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65起、98人,分别下降26.1%、14.4%,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广“枫桥经验”,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完善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信访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协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夯实了多元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省政府组织宪法宣誓3次218人次,开展副处级以上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共有2300个单位2.2万余名干部参加。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实现常态化,集体学法3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160余场,各级领导干部接受法治教育3.5万余人。
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均衡,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执法不规范等情况仍有发生,选择性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尚未杜绝,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法治政府督察、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法律服务资源分布区域差异较大、不均衡,政府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2020年,省政府将认真落实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快健全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规章,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全省营商环境;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用制度管好人、财、物、事;四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规定,防止违法决策;五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持续推进综合执法,努力解决我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作用,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七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