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俩黑恶势力被判刑 多名受害人拿回被敲诈的血汗钱
“核对好银行信息,授权批准支付,就可以拿到钱了……”5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通知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被害人集中办理追缴回的赃款退付手续,4名被害人代表参加,当场完成退赔4.1万元。
2018年,雁塔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用暴力手段充当“沙霸”、向承揽工程的索要“扎点费”,甚至向摆摊卖盒饭的索要“保护费”的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以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刑事判决生效后,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本案中对12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及对被害人进行退赔等内容执行标的近570万元,另有三案涉及已生效的一般债权需要清偿。执行过程中,雁塔法院组织专门合议庭,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清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460余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执行到案的款项进行了清理和分配,制定了分配方案。据悉,本案中需要追缴并退赔被害人的部分共计32万余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刘先生在西安做装修生意,因被张涛及团伙成员威胁并阻碍施工,影响工程进展,不得已交了3000元保护费,此次他拿回了被敲诈的钱财。办案法官说,4名被害人代表的退赔当场已经完成,共计4.1万元,其余退赔也将在近期集中展开。
另外,今年4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向零散摊主强收“卫生费”的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
5月31日,未央法院院长李社武、副院长张克域及法院干警来到草滩街道苏席村社区农贸市场,专程向席某等4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包庇一案的受害人发还执行案款。未央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静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全程参加发还活动。一位卖杂粮煎饼的摊主接过退赔案款时,激动不已,“这下心里踏实了许多。”华商报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