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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今年累计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3.48亿元

1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今冬明春我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今年累计下拨中央和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3.48亿元。

目前,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4.4万户、27.7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78元;农村低保对象35万户、86.9万人,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990元;城市特困人员0.55万人,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至800元;农村特困人员12.2万人,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至6000元。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我省全年下拨基本建设投资和省级福彩公益金8234万元,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9个。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我省健全完善“先行救助”和“分级审批”工作机制,要求各地根据不同困难情形和困难程度,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召开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具体救助额度,不断提高临时救助的效能。今年以来,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36.5万人次,支出资金3.6亿元。

创新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今年以来,省民政系统共使用资金1.8亿元,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保障,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之家”的日常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340万元,对848名孤儿大学生在生活、学业及就业等方面给予资助。

积极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省共救助求助人员43439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0726人次、站外救助2713人次。11月7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已救助4535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213人次、站外救助322人次。

推动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健康发展。我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了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目前,前三季度发放工作已完成。(记者 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