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11月1日起西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您准备好了吗?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华)“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大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西安一些公共场所也经常能看到“请勿吸烟”或者“禁止吸烟”的提示牌。可是有部分人,对这些提示根本视而不见,再过几天西安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即将到来的“禁烟革命” 不知道您准备好了吗?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今年8月份正式公布,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中规定:西安市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10月28日记者在西安市区一些地铁站、汽车站等即将全面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看到,虽然现在还未正式开始禁烟,但大部分市民都比较自觉,在进入这些场所前都会及时灭烟,有的市民则会走到垃圾桶旁或者灭烟处吸烟,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西安市民:“二手烟对人的危害特别大,所以我大力地支持,凡是公共的场所都要提倡不能抽烟,抽烟对人的身体不好。”

西安市民:“感觉以前在公共场合主要是一些口头的劝告或者是宣传标语,主要还是靠个人的自觉性,而现在出了禁烟令,强制执行是一个比较好地约束。”

11月1日起西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您准备好了吗?

西安市民:“听说了好多次了,其实还是有这个准备的,禁烟以后有很多地方不能抽烟,对自己也是一个约束,少抽肯定是好事。”

西安市民:“从心理上就做好了准备,(以后)在公共场所不能抽烟,到抽烟的区域去抽烟。”

另外《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违反办法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10元罚款。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如果不履行相关义务,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不过要想真正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