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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3元

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3元。

《通知》指出,国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我省对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这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后,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最高的地区将达到每人每月168元,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36元。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733.46万人,参保率99.59%,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467.16万人。

据了解,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金额;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