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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之变:从“硬暴力”到“软暴力”

『秦剑』出鞘

力斩『黑恶』毒瘤

十多年来,全国保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一批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纷纷落网。

“黑恶”是这般模样:十八九年前,争抢工程或土方,持刀棒甚至枪支,打打杀杀动辄造成人命惨剧;十多年前,穿着统一黑色西服、戴白手套变成“地下出警队”,从建筑领域扩大到信息货运、物流等行业;五六年前,雇老人或妇女坐板凳堵门堵路,强迫交易、寻衅滋事……

但这种新的犯罪形态早已被政法机关尽收眼底,统一部署并做出及时应对。2018年1月24日,全国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吹响新的冲锋号角,相信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

“近些年来,纵观全国各地被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几乎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昨日,我省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专家指出,“法律一直严厉惩处这些犯罪活动,但黑恶犯罪活动现在变得很隐蔽,他们小心翼翼,几乎从来不弄出人命案,甚至学会了钻空子逃避打击。其实,现在新出现的软暴力比硬暴力更可怕。”

曾经 打打杀杀头目老大被枪决

“1997年,我们国家全面修改《刑法》,首次明确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纳入法律条款。”昨日,省公安厅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处长杨满儒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杨满儒说,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做了法律解释,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经济”、“行为”和“非法控制”,某一个组织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基本特征,才能被界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十多年,陕西共打掉了3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铲除黑恶类犯罪团伙至少1700多个,上万名犯罪分子身落法网受到或即将得到法律制裁。而随着专项斗争深入进行,黑恶犯罪分子的活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要剖析“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陕西黑恶犯罪的变化,不能不再次剖析陕西“打黑”第一案——长安郑卫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我省一位刑侦专家剖析,郑卫国1969年出生于长安县(现长安区)神禾塬畔一户普通农家,仅有初中文化。因盗窃服刑,上世纪90年代初出狱后,他先是以打工谋生,不但给家里盖了新房子,手里还有了点积蓄。“如果继续勤劳打工,说不定郑卫国的人生是另一种样了。”这位刑侦专家说,但是,之后郑卫国到秦岭山的一个金矿淘金,与刑满释放人员马某等人聚在一起,最初是抢矿石,讹矿主,打群架动刀子,成了一帮没人敢惹的混混。渐渐地,他们在长安一带有了恶名,开始以替人讨债、成立土方公司、争抢土方工程等方式独霸一方,还开设地下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伤害无辜、报复杀人等,背负了4起命案,成为危害性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郑卫国因7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后执行枪决。

2004年9月8日,曾在榆林市横行霸道的赵氏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赵军被执行枪决。同案的主要成员赵魔域、张某被判处死缓,其他10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5月至2003年1月期间,赵军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暴力、胁迫及非法拘禁等手段在榆林市榆阳城区强奸妇女18名,其中赵军7次强奸妇女7人。其间,赵军等人故意制造交通肇事,借机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1997年11月至2003年1月,赵军为首的黑恶团伙还在榆林市榆阳城区多个公共场所,多次结伙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寻衅滋事。

数年前“地下出警队”聚众寻衅滋事

一位房产界人士称,2000年左右,西安城市经济发展较快。当时有一个怪现象,开发商拿到投资项目后不是先开工,而是先找两方面关系:一方面是有关部门或领导,如果能作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就不用担心黑恶势力或者社会闲散人员的骚扰;另一方面就是找在当地具有一定黑恶势力的人,一旦有其他人阻扰或强揽工程,可以私下摆平。这使得建筑、工程等行业成为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土壤。

“那些年,经常听到民间流传这样一句话:恶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这位房产界人士称,寻找黑恶势力的庇护成为很多开发商,尤其是外地入驻西安的一些开发商心中的“潜规则”。由此,一群穿着黑西服、戴着白手套、持砍刀的“地下出警队”在2005年、2006年前后出现了,到了2008年前后,“地下出警队”不仅在西安大肆活动,还辐射到其他地区。

“我们以高压态势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只要敢露头就坚决打掉。”昨晚,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处长王红卫说,西安警方先后打掉了曾张狂一时的15个“地下出警队”,296人落入法网。

作为省公安厅刑侦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处长,杨满儒说自己曾多次到西安城区调研,他发现,“地下出警队”成员年轻化,18岁至25岁占九成以上,而成员九成以上来自周边社会闲散人员;涉足的领域比较广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他们受雇他人寻衅滋事,从而让雇主控制建筑行业;或者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打砸店铺等打压雇主的竞争对手;或者受雇于开发商,聚众造势、暴力强拆。

杨满儒认为,类似“地下出警队”等涉嫌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原因主要有4个。

第一,社会转型期,经济复苏转型,政府的管理从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多个领域或行业淡化出来,依靠市场自发调节。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趁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不规范之机,投机钻营,企图非法垄断控制市场,敛取钱财。

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一部分人因贫富差距导致心理扭曲失衡,铤而走险相互抱团,盘踞一方非法牟利。

第三,法制意识淡漠,法制宣传、思想教育缺失,导致部分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第四,公安机关侦破难度增大。当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地下出警队”早已迅速四散逃离。警方调查取证时,因慑于“地下出警队”黑恶势力,受害者或目击群众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愿提供证据。此外,“地下出警队”人员作案时间很短,且临时纠集在一起,大多相互不认识,进一步给侦查带来困难。

后来“黑老大”要下属能不动刀就别动刀

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涉足领域和形式出现新的变化。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主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副局长方宝山分析指出,那些年,黑恶势力手段大多是硬暴力,从建筑领域扩大到信息货运、物流等行业。七八年前开始到五六年前,这些“黑恶”势力自己不再出面,而是雇一些老人或妇女(发给工资或补贴)坐板凳堵门堵路,从而达到进行强迫交易、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目的。

“7年前,省公安厅和咸阳市公安机关打掉的礼泉县文长征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就是典型例子。”杨满儒表示。

上世纪90年代起,文长征开始从事货运信息行业,2005年底,因他指使员工在咸阳市挡车强行配货、收取信息费,被当地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刑满释放后,文长征继续从事物流信息行业,并“总结”被打击教训,自己躲在幕后当老板,笼络一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建“外围组织”。“其实,这些人就是文长征的打手,领工资但从不到文长征的店面来,一旦有事就去摆平。”杨满儒说,文长征在犯罪组织内部实行霸王规定,暴力压制员工。规定员工不许跳槽、不许在外兼职。对外围打手,经常在现场“练兵”作案后进行总结点评。

杨满儒至今都记得文长征曾在案发前给手下传授的作案技巧——提醒手下成员作案时能不动刀子尽量不动,非要动刀子时不可弄出人命案。文长征还教手下作案时将刀刃用布包住,只露出两厘米多长的刀刃。即使动刀致人受伤,他们也会拿钱出面摆平。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案34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造成15人受伤,敛财上千万元。文长征和十多名组织成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黑恶势力 借互联网渗透至多个领域

“公安机关在打黑斗争中及时调研犯罪新动态,掌握新特点,与时俱进做出应对。”方宝山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有效打击,近年来,为逃避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开始借助互联网渗透到各个领域,甚至校园贷、典当行业、二手车贷等等,对他人采取软暴力甚至诱骗等手段,进行非法拘禁……

2017年8月1日下午,在西安市高新区附近,男子徐某驾驶一辆轿车去修车时,被8名男子阻拦准备强行扣车,双方发生暴力冲突,导致徐某死亡。经查,这是一起抵押贷款引发的悲剧。原来,受害者徐某驾驶的车是张某的,作为质押,2017年1月,徐某借给张某10万元,但张某早在2016年时就从西安一信息公司借款10万,却将车辆产权抵押给另一家商务公司,双方签订抵押合同,逾期不还款,该公司采取所谓的自力救济等方式控制、占有该车辆。因张某逾期未还款,签约的信息公司按照合同强行收回车辆发生悲剧。

“我们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发现,该组织老大已不想再打打杀杀,正准备洗白,向房地产领域进军。”昨晚,杨满儒分析,黑社会组织涉足领域在以传统高利润行业为主的同时,有向金融、地产、商业等方面发展的趋势。比如,大荔县公安局打掉的王某高涉黑犯罪组织,通过看场子收保护费、倒卖集体土地等聚敛钱财后,又通过民间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在县城盖了一栋四层大楼,从事商业服务。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打掉的张某伟涉黑犯罪组织,通过民间及赌场放债、组织容留强迫妇女卖淫等非法活动聚敛钱财后,租用土地1000亩准备投资房地产。


建议建立“扫黑除恶”信息网

针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使用软暴力、弱暴力等犯罪手段这种新动态新动向,杨满儒建议继续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切实提高整体打击处置能力。一旦发现警情,各警种统一指挥,派出所、特警、巡警、治安、刑警等整体联动。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平台建立“扫黑除恶”基础信息网。如借助高科技全面采集“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人员全部准确信息,建立“黑名单”动态管控。与此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对重点人员进行强化管控,重点帮扶并进行法制、思想教育,避免他们违法犯罪。此外,还要加大对待业、失学、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法制教育,防止被不法之徒教唆,走上犯罪道路。

从警35年的老警官赵小奇说,建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长效性社会管理与司法活动结合起来,“首先,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掀起大检举、大揭发的高潮,使黑恶势力无处可生可藏。其次,认真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管控工作,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第三,创新型管理,把脱贫攻坚与送精神财富结合起来。送现代思想、送法治精神、扶助乡村两委会新风貌相结合。真正达到健全自治、以法自治、以德自治,从而开创和谐社会崭新局面。” 记者 程彬

打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 陕西战果显著

2017年,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陕西战果显著。2017年12月7日,省“打黑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安新向全国“打黑办”督导组汇报全省“打黑除恶”开展情况。

在汇报中,张安新表示,2017年年初,陕西将严厉打击农村和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为重点,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展开为期半年的打击“村霸”、“沙霸”专项战役,查处“村霸”1313人,“沙霸”81人,其中立刑事案件181起,刑事拘留426人,立治安案件405起,行政拘留607人,及时打掉了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沙霸”。

此外,集中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混乱区域和重点地点、重点行业全面进行摸排,对全省37个治安混乱地区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从中摸排梳理出黑恶犯罪线索257条,涉案成员1370人。

进一步深化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打黑办”、省公安厅刑侦局分别定期对全省战果、线索核查等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强化督导检查、统筹协调,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以省、市公安挂牌督办或成立联合专案组等形式,破获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和团伙。

张安新介绍,2017年全省打掉了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03人落网;全省打掉涉恶类犯罪集团76个,涉恶类犯罪团伙504个,以九类涉恶类罪名生效判决1619人,破获刑事案件2155起。记者 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