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3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是陕西高院“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的案件为网红餐厅“唐猫”著作权纠纷案、非遗传承人陕西工艺美术大师郭如林《陕北正月里》剪纸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世界五百强企业施耐德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施耐德(中国)公司系列商标权纠纷案。其中,“唐猫”著作权纠纷案明确了绘画形象的创作如果超出学习和借鉴的合理限度,与权利作品的部分画面构成实质性近似的,构成侵权,这对鼓励艺术创新发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有较强的指导作用;郭如林剪纸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在厘清剪纸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内涵的基础上,对运用民间传统技艺独立创作完成的剪纸图案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予以认定,对弘扬和发展民间艺术、激发民间艺术家创作活力具有积极引领作用;施耐德(中国)公司系列商标权纠纷案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判决支持权利人100万元全额赔偿请求,有力制裁商标侵权行为,维护知名商标良好声誉,有效护航品牌发展。
近年来,陕西高院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2020年,陕西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08件、审结5163件,收案数同比增长24.69%,结案数同比增长24.41%,其中5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等。
(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