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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效显著 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4月21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尚伟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及相关情况。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强力组织部署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093起,其中大要案件18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23个,抓获A级通缉犯16人,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59人;追缴各类文物9819件,其中珍贵文物684件。先后破获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澄城“11.25” 特大盗掘古墓葬案、西安“12.25”跨省盗窃及倒卖文物案、宝鸡“1.1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和古墓葬案、西安“12.12”盗掘古墓葬案等6起涉案文物数量多、等级高的大案。2018、2019、2020连续三年,我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成效均位居全国前三名,多次受到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的肯定和表扬,侦破的典型案件被十余家中央级媒体宣传报导,受邀在国家博物馆举办了“全国打击文物专项行动陕西成果展”。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以“秦鹰-2021”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文物。创新完善打防机制,积极构建“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文物安全一体化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总结汲取国内外打击文物犯罪、开展涉案文物追索工作经验,进一步履行好公安机关保护文物安全的职责任务,切实筑牢文物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