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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全文发布

王旭光代检察长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陕西日报社记者 张辰 摄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旭光

(审议版)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检察工作非同寻常的一年。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方位挑战,把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为检察工作的总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记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举办处级以上干部专题学习班,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18项任务、71条措施、6项追赶超越目标,以钉钉子精神落实 “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贯通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努力做到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修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关于规范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15项规定”,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事、具体人上。举办“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专题学习班,组织三级检察院党务干部和省检察院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延安精神再教育,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

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警示教育,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下功夫纠治“庸懒散慢虚粗”作风顽疾,改出正能量、新局面、高效能。

二、牢记职责使命,依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依法战“疫”。一手抓自身防控,一手抓司法办案,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106件,起诉涉疫情犯罪172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案件32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12件,发布典型案例5件。商洛市王某等二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典型案例报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捕16268人,起诉32594人,同比分别下降37.9%、18.8%。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100人。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5333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659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874人,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2591人。坚持依法治网,积极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45人;对涉案金额1.4亿元的“9·1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快捕快诉;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0人,是2019年的50倍,有效遏制了犯罪势头。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1663人,不起诉39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790人,不起诉991人。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省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化率、采纳率分别为87%、79%、85.1%,一审服判率为93.4%。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起诉涉黑犯罪821人、涉恶犯罪872人。省检察院对2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办理蔡国强涉黑案经验做法在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介绍。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61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39件。持续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起诉“保护伞”29人;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移送财产21.27亿元,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4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319件,较前两年总和上升16.8%,有效推进源头治理。

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护航金融安全。出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与省高院、省公安厅、人行西安分行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936人。省检察院对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挂牌督办。助力决胜脱贫攻坚。严惩疫情期间不收敛的“蝇贪”“蚁贪”,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5人。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联动机制。吴堡县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最高检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典型案例。对因案致贫返贫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办理救助案件1415件,发放救助金1273.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1.6%、38.2%。省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等人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省检察院帮扶的大荔县中汉村280名贫困户全部脱贫。精心守护美丽陕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34人,其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43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68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依法落实。围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与历史文物保护、煤石油污染防治等6个重点,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推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办案模式,形成了富有陕西特色的“六彩”公益检察监督格局。

坚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力量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共渡发展难关。出台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联合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省总商会建立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75人。依法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予以保护但不袒护。对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36人;对涉罪非公人士依法不批捕252人、不起诉353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摸排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

三、牢记为民宗旨,认真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用心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省受理群众来信4446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分别为100%、98.8%,通过办理群众信件传递检察温情。三级院检察长接访313人次。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共排查出5年以内信访积案21件,逐一认真化解。对一些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共同化解“法结”“心结”“情结”。全省组织公开听证942场,实现三级检察院全覆盖。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30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确需依法惩戒的,起诉539人;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批捕186人、不起诉169人。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23个,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工作于一体,防止对未成年人“二次伤害”。联合团省委等单位,聘任首批30名司法社工和志愿者,共筑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堤坝。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会同5家单位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与省教育厅建立法治进校园巡讲常态化机制,开展巡讲、讲座1253次,163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护苗2020”集中清缴整治涉未成年人非法出版物专项活动,共同守护孩子成长净土。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省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严惩家暴、性侵等犯罪。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167人。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工作,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02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件。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113人。与省医政医管局就暴力伤医案件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助推平安医院建设。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治理“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5人;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立案11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22件,提起诉讼51件。汉中市检察院以办理全省首例判处“从业禁止”的食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为契机,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黑名单”。

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深入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联合省住建厅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交流会商研判、联合专项督查等 6项工作机制,开展8个月的窨井设施专项整治,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0件,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24份,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855个。最高检在西安召开现场会推广陕西经验。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破坏交通设施案,入选最高检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四、牢记第一要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完善法律监督布局,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为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加速助力。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不当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50件、撤案780件,同比分别上升56.7%、28.3%;纠正漏捕916人、漏诉10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4件。组织对8所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928人次,同比上升13.7%。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83人;起诉374人,不起诉19人;提前介入案件143件,同比上升164.8%。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9件62人,同比分别上升95%、87.9%。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694件,同比上升18.8%。提出抗诉122件,同比上升47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3件,同比上升40.4%。提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808件,同比上升27.6%,法院采纳1816件(含上期积存),采纳率同比增加23.8个百分点。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分别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办理案件149件,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24件36人。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39件,同比上升18.8%;法院采纳 2083件(含上期积存),采纳率同比增加22.5个百分点。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86件,同比上升21%。受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402件,同比上升125.8%;针对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9件,法院采纳370件(含上期积存),同比分别上升147.7 %、189 %。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聚焦保护企业、保障民生等领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 213 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159件,同比上升153.1 %;针对执行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83件,有关单位采纳1041件,同比分别上升166.7%、232.6%。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公益的呼声,立办民事公益诉讼260件、行政公益诉讼 8634件,同比分别上升4.4%、22.6%。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75件,提起诉讼280件,同比分别上升23.6 %、23.9 %。法院已审结17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志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英烈纪念设施、文物、交通安全等新领域公益损害,办理案件1836件,是2019年的8倍。府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建立“亲”“清”检律关系。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出台依法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15条举措”。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工作,受理阻碍辩护人、律师刑事诉讼权利控告案件10件,已全部办结。

五、牢记成事之基,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以过硬本领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8个检察院被全国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6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104个单位或集体、9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素养。深入开展实训练兵,分层分类培训36121人次。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成立“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分别与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互促共进。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互派干部交流锻炼,助推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大力选拔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优秀年轻干部,市、县检察院新配备班子成员中具有专业学历的“80后”占35.1%。

持续搞好改革“精装修”。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员额动态管理办法、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人财物统管改革专题会议纪要,推动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修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改变过去以数量、工作量为主导的考核思路,全面推开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核心指标,努力使当事人一个案子在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至1:1.53,“件”同比下降0.14。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三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0003件、列席审委会740次。把科技强检作为重要支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2个市检察院党组、20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巡察。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为基层松绑减负。每季度组织“检务督导面对面”,构建检察内部监督新机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级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936件,是2019年的3.6倍。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与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移送问题线索机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1名。

六、牢记权力来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时刻不忘权为民所赋,自觉受人民监督、请人民评判、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努力答好人民考卷。人民群众对全省检察系统工作满意率为97.93%,同比上升0.61个百分点。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首次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会议。三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94次、提请任免检察人员496名。精心办结代表建议和事项136件,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01次。重视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邀请专题视察、参加检务活动2899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14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考察、案件评查等活动1550人次,真诚听取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活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4万条、法律文书2.79万份、重要案件信息5143条。每季度公开发布业务数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1230人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9400人次。组织新闻发布会83次,依托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约68万条。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媒体评选中,6个新媒体平台获奖,在全国检察机关排第2名。

一年来,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表联系,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对24名遭受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被解放军中部战区及七省政法委联合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和省高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有待增强,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不足。四是检察专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需加大。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内部监督制约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需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重点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以更大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政治安全。聚焦“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实施,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法治保障。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全链条保护,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以更大力度保障高品质生活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力度,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助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从严惩治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红色资源和历史文物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紧盯黄河、渭河、汉丹江、延河等重点流域,严惩乱排乱放等污染行为。

三、以更大力度推动高效能治理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落到实处。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做好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为“十四运”精彩圆满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以更大力度实施高水平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非羁押监管措施扩大适用。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拓展监狱、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的广度深度。加强对虚假诉讼、司法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拓宽公众参与检察监督的路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以更大力度锻造高素质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理念。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分类分层指导,完善基层检察院绩效评估机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化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以整风精神开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发展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