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会商机制座谈会第一次会议。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会商机制座谈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鉴定工作会商衔接机制的意见》进行了商讨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深入探讨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文件和司法部“双严十二条”以来,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的新措施及存在的不足,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合力解决的问题。会议对《陕西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会议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健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为目标,深入研究和探讨了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决心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切实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存在的认识不一致、制度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切实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对当前司法鉴定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会议认为,提高鉴定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审判机关作为鉴定意见使用方,鉴定质量很大程度的影响到到每起诉讼案件的裁判结果。当前,存在个别司法鉴定机构、部分司法鉴定人鉴定能力不足、鉴定意见质量不高、鉴定周期长、收费过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与审判机关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上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司法鉴定程序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违规鉴定行为的惩处力度,在监管上形成合力,重拳治鉴、依法治鉴。从机制上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业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省司法鉴定协会作用,支持协会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诚信建设进行监督、考核、检查、评估和查处,作为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考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依据。会议确定将把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司法鉴定人能力验证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会议听取了省高院、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工作汇报,确定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就共同关心的“四大类”外司法鉴定机构执业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议着重对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研判。省高院介绍了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果,并对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努力实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信息无缝对接、资源共享共建。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和工作目标,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司法鉴定工作努力的方向。
会议还确定了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会商机制座谈会第二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