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近日,省司法厅党组决定追授龚献祥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近日,省司法厅党组决定追授龚献祥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龚献祥,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4年6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中监狱党委副书记、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8日上午在参加全省监狱工作现场会做大会交流发言后,突发呼吸心脏骤停,因公殉职,年仅54岁。

龚献祥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监狱人民警察的优秀楷模。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工作标准,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他爱岗敬业、殚精竭虑,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安心本职、全力以赴,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加班加点,无怨无悔。他忠诚履职、恪尽职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他无私忘我、鞠躬尽瘁,就在去世的前一天晚上11点29分,还通过微信给监狱企业科长布置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好好思考下一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始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应得的各种立功和受表彰的机会都让给了其他同志,自己没有任何立功表彰和荣誉称号。他分管的单位多次受到省监狱管理局表彰,被省司法厅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厅党组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向龚献祥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他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坚持实践实干实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学习他无私忘我、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倾心尽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奋斗,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守纪律、讲规矩,无私奉献、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厅党组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要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