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电动车撞死人逃逸 警方30小时缉拿归案
2018年7月6日清晨6时10分,家住汉中市南郑区草堰的邬某从家中出发晨练,当行至省汉山镇草堰五丰村部路口段,突然被后面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撞倒昏迷,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交警到达现场后,现场只遗留下伤者血迹和车辆倒地后路面的擦痕,从现场提取到遗留在现场的车辆碎片和一个印有“全喜”字样的塑料踏板。随后民警赶到区医院了解伤情,伤者昏迷不醒,上午10点,伤者邬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专案组兵分三路,围绕肇事现场周边进行调查走访,一路对现场遗留物进行走访比对,一路对电子卡口进行筛查。在现场走访中从目击者中获息,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者为两名身穿蓝色上衣、黑色球鞋,年龄大约在15至17岁左右的青少年,驾驶一辆蓝色二轮电动车,但没有看清相貌。
民警锁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专案组立刻指令大队信息指挥中心全体民警按此线索展开搜索,终于在距事发现场十多公里外的大河坎镇监控视频中找到疑似逃逸者的影像,随即进行定格、放大、打印出模糊照片,下发到专案组民警手中,办案民警立即到城关、阳春、高台、梁山、大河坎等片区十余所学校进行走访。
经过30多小时的连续走访调查,7月7日10时许,民警初步锁定肇事嫌疑人张某,在嫌疑人住所见到了身上有多处擦伤的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并当场发现肇事车辆,经对嫌疑车辆受损部位与现场遗留物比对后发现完全吻合,嫌疑人张某在证据面前供认了自己驾骑电动车带朋友张某某行至五丰村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将一男性老人碰撞后驾车逃逸的事实。随后并指认了事发现场。
经初审,肇事逃逸者张某(16岁,系南郑某职高在校学生)在放假期间驾骑“全喜”牌二轮电动车,车后乘坐朋友张某某(16岁,系南郑某职高学生),7月5日到大河坎玩耍至7月6日凌晨5时40分许,骑车返回汉山镇国庆村家中时,6时10分许行驶至上述路段时直接将前方同方向行人70岁的邬某某撞倒,肇事嫌疑人张某见该路段人少车稀,直接驾车避开监控视频走小路逃离现场。
(陕西广播电视台汉中站记者 刘伟锋 通讯员 罗霄 余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