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
4月23日至5月11日,省委政法委抽调机关和省级政法部门18名干部,组织六个督导组深入各市区,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法,在全面了解十项重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就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特殊人群收治场所建设和收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12市(区)51个(区)县518个基层政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其中政法部门392个、抽查重点评估项目59 个、基层单位 126个。
通过检查,总体感到各市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坚决,能自觉把十项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推动落实。
一是各级思想重视。各市区县主要领导能审签相关文件,作出安排部署,提出硬性要求,将十项重点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和年度目标考核,与市级政法部门、各县区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主动出面化解矛盾,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较好地形成了重点工作主官主抓、分管专司、专班助推的良好局面;
二是统筹推进有序。各级综治委办坚持科学统筹,坚持融合共治,把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新民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深度融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确保了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工作成效明显。各市区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举措,推动落实,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做法,并收到良好效果。
(省委政法委督查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