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对群租房及电动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清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消防总队总队长王增华主持会议。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吸取西安“1·23”火灾教训,1月24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对群租房及电动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清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消防总队总队长王增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胡和平、省政府代省长刘国中、省委政法委书记杜航伟等领导对西安“1·23”火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就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制定专门的行动方案,紧急行动起来,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群租房和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二是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业务指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熟悉演练,切实提高初战控火速度和效能。
会议强调,一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大局、核心和看齐意识,把稳控火灾形势作为认真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己任,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二是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群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管控力度。各地治安和消防部门要推动派出所落实对群租房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依托“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精准治理群租房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督促基层乡镇、街道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夜间防火巡查队伍,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楼梯间、楼道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要推动有关部门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电动车棚、车库和充电设施。要深入社区和居(村)民家庭开展火灾警示性宣传活动。要利用各类基层治安联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加强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三是建立多警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全局,警务督察、治安等部门要将加强群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统筹部署开展、共同检查考核。要建立完善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群租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省公安厅将严肃追责。
厅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消防总队在家班子成员、司令部和防火部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区)公安局负责同志、内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公安消防支队班子成员、司令部、防火处有关人员和公安消防大队主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省公安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