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对评选出的《白骨案”迷雾散去,故意杀人指控证据不足》等35个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对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予以表彰。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对评选出的《白骨案”迷雾散去,故意杀人指控证据不足》等35个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对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予以表彰。

《通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促进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省司法厅于2017年8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6-2017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各市初评推荐、专家初评、厅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等三个阶段,评选出了2016-2017年度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单位承办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专业性和技术性较高,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很强的业务指导性和推广价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秉承法治精神,扶弱济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入选案例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员要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再创一流业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案例中的做法和经验,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心系百姓、敬业奉献,用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尊重,为全面落实“五个扎实”总要求和“五新战略”总任务,建设“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目标,锐意进取,追赶超越,不断开创陕西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