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揭牌

4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揭牌仪式在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人民法庭举行。这标志着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巡回审判庭的设立,是陕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全面服务和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之举和长远之举,也是深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之举。

今后,巡回审判庭将立足秦岭保护实际,审理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并根据案情需要及方便群众诉讼原则,对秦岭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护。

2023年以来,省高院党组强力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共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资源审判机构93个,新设立环境资源法庭90个,全省环境资源法庭数量增至110个;在秦岭区域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25个、各类司法保护基地16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18个,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