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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3月1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案件涉及二次供水安全、“消”字号产品经营、医疗美容服务、有毒有害减肥产品、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盯新形势下民生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医美行业乱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旬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使用电信服务客户身份信息注册手机卡并倒卖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电信服务行业个人信息保护。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震慑潜在违法犯罪。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左某某、胥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请求判令左某某、胥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二次供水安全隐患案件中,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治理疏漏,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完善地方立法建议,将检察履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药店违法经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提起诉讼、跟进监督等多种方式,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要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侵犯通信客户个人信息违法者承担支付赔偿金等民事责任,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刘艳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