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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出台十条措施为秦创原“保驾护航”

4月2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促进秦创原建设签约仪式。双方签订《关于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构建法律共商、信息共享、专家共研等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协同发展,为陕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省法院紧密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要求,聚焦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法治环境等方面,发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内容包括继续推进西安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机制建设,健全省法院提级管辖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专利、技术秘密案件的工作机制,确保技术类案件公正高效审理;针对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不够健全问题,提出与省内重点高校共建“一中心两基地”(陕西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和涉外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地)的知识产权合作保护机制;推动在全省每个设区市内至少指定一个符合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诉讼案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等。这些举措涵盖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基本方面,是结合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营造创新氛围等出台的具体措施,将为全省法院奋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优选地、服务陕西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新的机制保障。

(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