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怀平:用法治思维谋划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
对此,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潘怀平表示,要以法治陕西建设为有力抓手,发挥法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
“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陕西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实现率先突破。”潘怀平说,要以贯彻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为契机,严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可控能力。
潘怀平建议,为了防止“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长期停滞或者烂尾,减少资产和资源损失的扩大,应集中开展“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清理的专项整顿工作。一方面导入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及时追究相应责任人;另一方面导入“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的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法治陕西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潘怀平表示,立足扫黑除恶由“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聚焦重点任务,瞄准问题短板,打防并重、标本兼顾,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将扫黑除恶有机融入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反腐败斗争、基层政权建设之中,实现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激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记者 刘曌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