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基层“神仙打架”的闹剧何以终结
原标题:基层“神仙打架”的闹剧何以终结
“神仙打架”的低级错误不是早该避免吗?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是本该同心协力、协同推进吗?
烧饼是各地干部群众的家常美食,但如果基层治理“翻”起了“烧饼”,就让人实在吃不消了。《半月谈》杂志近日报道,一些多部门交叉施政的领域存在决策“翻烧饼”现象。部门之间“神仙打架”,基层成了“角力场”,让基层干部做工作左右为难,基层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报道提到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例:中部一农业大县规划了一个“农光互补”的光伏农业一体化项目,能够带来多赢,乡镇很快建起来了,一切符合预期。可当收益即将装进群众腰包时,县国土部门称该项目建在了基本农田上,必须限期整改。乡镇干部尽管很委屈——当初反复征求了上级意见,但不得不陆陆续续拆掉。此情此景,让人想起一句俗话“崽卖爷田不心疼”。可悲的是,类似现象绝非孤例。
规定或决策“神仙打架”,“土”政策与惠民策互为“矛”“盾”,结果是,乡镇干部遭罪,基层民众遭殃,这样的乱象究竟有多少,实难统计。但可确定,这种现象有百害而无一利,且不说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政府公信力也会流失。
“神仙打架,凡人受伤”,板子应该打在谁身上?以上文提到的“农光互补”项目为例,县国土部门称大棚项目建在基本农田上,是破坏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绝非故意找茬,而是持之有据。如果他们容忍这种行为,则涉嫌不作为。因此,上头“神仙打架”,下头“左右挨骂”,谁都委屈,谁都振振有词,谁都可以找到推卸责任的借口,只留下缺乏话语权的民众为此埋单。
何以破解“神仙打架”?相关人士开出了药方:法规要理清,权责要对等。换言之,一方面应该进一步规范政策、法规的制定流程,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需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让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权责对等,从制度上强化部门联动的责任和意识。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遵循这样的“劝架”之道,方可规避类似的打架现象。
问题是,“神仙打架”的低级错误不是早该避免吗?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是本该同心协力、协同推进吗?当前,协同治理已是热词。比如,中央深改小组会议曾强调:“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改革如此,其他工作也应如此。
有学者研究发现,协同工作也是国际惯例,其直接目标即消解部门分割的碎片化管理困境,通过组织重构、预算整合、政策目标分享、信息共享等途径,来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因信息不畅、各自为政而导致资源浪费、公帑靡费,实在让人痛惜。
其实,像基层中“农光互补”项目被拆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市县政府行政决策应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还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决定,以及建立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哪怕在项目动工前,当地国土部门能够介入,也能减少无谓损失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去年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凡属本机关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无论党的机关还是政府部门,都有责任恪尽职守,真正为民众福祉着想,而不是让人背锅或当甩手掌柜。
俗话说:“互相补台,好戏连台;互相拆台,一起垮台。”事关公共利益,职能部门多一些补台意识,少一些拆台思维,将协同治理落实到位,势必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神仙打架”现象。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既有政绩,带来“存在感”,又让民众受益,赢得好评,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