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让侵犯版权者越不过雷池
原标题:让侵犯版权者越不过雷池
近日,一场关于“洗稿”的争端在自媒体江湖引起了轩然大波。两位在自媒体写作圈颇有影响力的“大V”针锋相对、隔空互怼,揭开了新媒体写作乱象的一角冰山,也让网络版权保护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从以前在线下买卖盗版书、盗版光碟,到今天点点鼠标就能“搬运”他人的智力成果——侵犯版权的困扰由来已久。尤其在知识共享时代,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既促进了知识与信息的流动,也为盗版侵权、抄袭剽窃打开了方便之门。
这扇方便之门让版权侵犯更便捷、更隐秘。比如有些拥有海量用户的新媒体平台,借助技术手段自动抓取他人的新闻作品,既未获得授权,也不标明来源,打着“转载”的幌子,大行侵权之实。再如抄袭剽窃,除了大段摘录、整篇“拿来”,不少网络写手以洗稿为能事,从微调表述方式、更换段落顺序、改变句式结构,到借鉴文章框架重填内容,洗稿的手段五花八门,“手艺”炉火纯青;更有甚者,在网络文学界,一些写手借助“写作软件”竟能解放大脑和双手,通过东拼西凑自动生成小说,然后坐收财源滚滚……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些原创的“搬运工”依靠一双无耻的剪刀手,大发不义之财。试问,如果抄袭就能赚钱,谁还会安心搞原创?如果雷同也能赢得声誉,谁还会精益求精?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盗版侵权、抄袭剽窃让投机者获益,让原创者寒心,进而“劣币驱逐良币”,污染着整个行业的生态。仅以在新媒体圈司空见惯的抄袭而言,当前一篇篇经过改头换面、移花接木的大作充斥着网络空间,看似内容的生产力空前强大,各类资讯日益丰富,实则同质化严重,叙事重复、观点雷同,种种病态让人不胜其烦。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网络版权侵犯、抄袭剽窃屡见不鲜,问题主要出在哪?一言以蔽之,肆无忌惮。抓取他人内容不费吹灰之力,即便被抓个正着也不会赔出痛感;一些剽窃行为相对隐蔽、“巧妙”,即便被原作者死磕,也不会身败名裂。比如去年腾讯起诉今日头条,法院判决后者构成侵权,287篇涉案文章共获赔偿27万余元——这个数字相比于庞大的广告、流量收益而言无异于九牛一毛。正因此,很多平台、个人成为剽窃侵权的惯犯,他们对于侵权如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甚至还理直气壮、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怎么办?提高违法成本势在必行。一方面,要持续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在立法层面,当前版权保护力度、精细度,尚未完全跟上新媒体的发展脚步,版权保护仍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带,仍有不少漏洞可钻,对此要进一步厘清边界,明晰标准,同时提高惩戒力度,优化维权流程,解决维权周期长、惩处执行难等问题,让侵权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另一方面,要壮大维权力量。在监管方面,不妨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倒逼技术升级。目前知乎、微信公众平台已尝试“维权骑士”“原创保护”等机制,但面对花式翻新的侵权手段仍需不断升级技术,创新手段。此外,在维权方面,可以向行业协会等组织借力,比如新闻版权保护可以建立版权保护联盟,支持成员维权,提升媒体在新闻作品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能力。当然,壮大维权力量还要做好版权理念的呵护与培育,鼓励更多读者、平台用户自发地比对雷同内容,揭发侵权、抄袭乱象,让版权保护成为一种全民意识、全民行动。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版权保护的背后是鼓励原创、赋予知识以尊严的价值追求。互联网不是版权保护的“法外之地”,而应该是版权保护的重地。让版权保护进一步释放潜力,要从法规约束、技术识别、行业自律等多方面着力,为网络内容创新保驾护航,为优质内容生产提供更好的环境。
(广州日报评论员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