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安全等不得慢不得
【光明时评】
作者:王石川
一项报告指出,因用药不当,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耳聋,约有7000名儿童死亡。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李甦雁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立法规范儿童专用药物适宜的采购方式、临床使用规则,保障儿童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专用药物。
因用药不当而致药理性耳聋,绝非夸张。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舞蹈“千手观音”,曾以精湛演技征服观众,但背后却是令人心痛的事实——21名演员中多达18人因药致聋。每一起悲剧,都带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难以愈合的伤痛。不难推断,用药不当不只是致聋,还可能带来其他伤害。
用药不当,板子该打在谁身上?无须找“背锅侠”。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儿童用药普遍成人化,大都以成人为参照标准。在所谓“小儿酌减”原则的支配下,“用药靠掰,剂量靠猜”已是常态。从生理与病理看,儿童不是成人缩小版,不宜简单按照比例缩小服用成人药,这是常识,但对医生和家长而言,又不得不这样做。究其原因,就在于缺医少药无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儿童用药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均未对儿童用药作出特殊规定。儿童用药短缺到什么地步?目前患病儿童数量已占患者总数的近20%。但统计显示,在常规药品中,与3600多个成人处方药相对的是,儿童专用药仅有60多种。同时,95%以上的药品没有儿童用药安全包装,不配备专用量器。
一边是儿童病患占比较高,一边是儿童药品畸少,不对称的现实让人忧心。再加上缺乏使用标准——一些药品的说明书上根本没有儿童剂量的规定,所谓酌情、酌量使用,便成了连蒙带猜。在这种情况下,患病儿童成了无辜的受害者。儿童药品严重短缺,药企无心于此,与缺乏制度激励有关,也与研发成本高、研发风险大有关。此外,难以取得丰富的临床试验也是一大困境——有多少父母愿意将孩子作为临床受试者?破解此类难题,需要在政策倾斜、资金奖励以及制度兜底等方面找到切入口。
儿童用药关乎儿童基本健康,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乎民族未来,不可掉以轻心。从受害者家庭的吁求,到舆论的呼声;从人大代表的议案,到行政部门的重视……如今,全社会已就此达成共识,即尽快形成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保障儿童健康。
2014年5月,国家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去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并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的专题报告。据报道,《儿童用药保障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有望近期出台。这一利好消息只是重要一步,接下来应有更全面的制度推进、更有力的政策安排、更细致的监督实施,以及更具人情化的跟踪回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保护儿童健康,等不得,也慢不得。给孩子什么样的现在,孩子就回馈什么样的未来。对儿童健康,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因为有健康的儿童,才有健康的中国,才有充满生机和希望的未来。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3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