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平安之星】徐炯:法官就是责任与担当
徐炯,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在行政审判岗位工作近二十年来,他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忠诚履职,努力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先后两次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徐炯
讲忠诚,努力学习锻造过硬法官素质
徐炯同志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把学习当作提高个人党性修养、掌握方针政策、寻找工作切入点、构思行政审判工作思路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措施,积极参加“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始终把学习法理理论作为毕生追求,认真研读法学书籍和审判参考,密切关注法学发展动态,加快自身知识更新,结合审判工作积极探究刑事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承办的案件为切入点,不断提高法学理论修养及审判能力,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
重质效,潜心办案勇挑重担敢打硬仗
近几年,行政庭的案件逐年大幅度的上升,审判任务异常繁重,徐炯同志能够克服困难,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年年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至2020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23件,审结509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审判任务,结案率在全院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工作中,他敢于担当,勇于挑战,主动承担复杂疑难案件审办。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他能够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庭前认真阅读卷宗,针对当事人上诉、答辩的主要理由精准总结庭审焦点问题,精心拟定庭审提纲。庭审中能娴熟驾驭庭审,充分发挥法庭主导作用,引导当事人合理、准确表达自身诉求,对没有律师而自身诉讼能力欠缺的当事人予以帮助和引导,积极能动司法,化解群众和政府机关的对立情绪,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心系民,着力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徐炯同志能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对所承办的案件,能从稳定大局出发,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由于行政案件所涉及的多为土地征收等自然资源类纠纷,争议各方因涉及利益重大,且大多数涉及群体纠纷,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该同志对所涉及的土地、资源类案件,能坚持做到件件查看现场。对于申请再审案件,能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特别注意申请人有无合理的要求,是否能通过解决其合理诉求使其息诉罢访。
守廉洁,把住法纪底线永葆党员本色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徐炯同志牢记在心的信条。他认为,作为一名法官,要公正司法作为底线,做到守法为本,不徇私枉法,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遵纪为要,自觉做到始终敬畏纪律、敬畏法律,要勤于检视心灵、洗涤灵魂;要把追求正义作为基本良知,真正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势所屈,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