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就是我心里帮我驱逐黑暗恐惧的那盏灯”——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郭小军
“郭法官,谢谢你们帮我妈妈要回救命钱。昨天晚上,我给你们写了一封感谢信,希望你们收下。”
原来,送信人屈某是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2018年9月,屈某将家中积蓄14万元出借给某公司,心想挣点利息贴补家用,可谁知,该公司在支付一段时间的利息后开始拖欠。屋漏偏逢连阴雨,屈某母亲又被确诊为癌症,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屈某只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立案当天,郭小军法官就与被告某公司联系,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其他应诉材料,并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公司负责人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刚复工复产,营业收入微薄,根本无力偿还借款。屈某听说后,急得眼泪水直打转,一再请求要帮帮她,她妈妈还等着钱救命;后来还提出要查询公司银行账户申请财产保全。
详细了解案情后,郭小军法官第二天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由公司负责人先行垫资偿还5万元,以解屈某的燃眉之急,待公司生产恢复正常后再偿还余款,屈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撤回起诉。屈某母亲的治病救命钱有了着落,公司也有了缓冲机会,确保正常复工复产。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件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承载的可能是全家的希望。正如屈某在感谢信中所述:“我知道我只是您工作中遇到的众多需要帮助的普通群众中的一员,但是您对我来说却是让我发自内心去感恩的人!丝毫不夸张地说,您就是我心里帮我驱逐黑暗恐惧的那盏灯……”
在原告柯某与被告安康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柯某在自己家里使用铡草机时,不慎切伤左手,导致部分手指和皮肤缺损。邻居赶紧将他送到安康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生为柯某做了4个多小时的手术。术后,柯某出现手臂无力情形,抬不起手来。
柯某认为其手臂功能障碍是医生在手术中长时间使用止血带压迫神经所致,医院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医院则予以否认。后经多次沟通,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愿意让步。起诉前,该案经安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柯某来法院后,情绪激动,多次扬言要与医院同归于尽,郭小军法官在接待柯某的过程中,耐心地给柯某释法析理,考虑到柯某家境贫寒,经请示院领导,为柯某免除了诉讼费用。
诉讼中,郭小军法官查阅了相关神经损伤的医学资料,请教了医院骨科的专科大夫,对原、被告诉辩意见进行充分地分析论证,给柯某讲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告知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举证责任以及诉讼风险。经过4次面对面、背对背地调解,双方最终都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对赔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柯某在收到赔偿款后感激万分,将一面镌刻着“秉公执法为民办案 伸张正义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汉滨区人民法院郭法官手中。
这只是郭小军法官处理众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的又一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强,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往往很难调和,当事人还容易对法官产生偏见。但是,郭小军法官本着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突出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因为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经验丰富、社会效果好,2020年11月,郭小军法官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10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郭小军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先后在汉滨法院五里法庭、张滩法庭、民一庭工作,担任法官14年来,始终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勇挑重大疑难案件办理。2020年7月底,郭小军被任命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他带领全庭干警创新举措,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出色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创造了审判质效指标的多项纪录。2020年8月至12月,速裁庭结案930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9.7%,案均审理天数12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32.5件,无一发回改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华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