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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军:守望初心 践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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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军在撰写案件判决书。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听说郭小军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很多人都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郭小军现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审理案件时,他手持法槌、明察秋毫,在纷繁的事实与浩瀚的法条之间搭起桥梁;调解矛盾时,他亲和明理、公正严明,居中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郭法官,谢谢您帮我妈妈要回救命钱。昨天晚上,我给您写了一封感谢信,希望您收下。”这段质朴的语言来自郭小军收到的一封信,送信人是屈某,也是一起民间借贷案的原告。

2018年9月,屈某为了补贴家用,将家中14万元积蓄借给了某公司,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支付了一段时间利息后就开始拖欠。不久后,屈某的母亲被医院确诊为癌症,家中到了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该公司却找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本金。无奈之下,2020年底,屈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汉滨区人民法院。

立案当天,郭小军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原来受疫情影响,被告公司刚刚复工复产,营业收入较少,应诉案件达30多起。“一边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一边还要考虑企业实际困难,如果处理不好,当事人的钱不仅要不回来,还可能激化被告与几十名债权人的关系。”郭小军说。

为了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郭小军组织了一次又一次调解,最终公司负责人先行垫资偿还了5万元,以缓解屈某的燃眉之急,并承诺待公司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后,再偿还剩余欠款。

一件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可能承载着双方当事人全部的希望。正如屈某在感谢信中所说:“丝毫不夸张地说,您就是我心里帮我驱逐黑暗恐惧的那盏灯。”

多年来,郭小军处理过众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但医疗案件的专业性很强,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往往很难调和。郭小军便自学案件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难啃的“硬骨头”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在原告柯某与被告安康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柯某在自己家里使用铡草机时,不慎切伤左手,导致部分手指和皮肤缺损。事故发生后,柯某在安康某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术后,柯某出现长期手臂无力的病症。柯某经过咨询,认为其手臂功能障碍是医生在手术中长时间使用止血带压迫神经所致,要求医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医院予以否认。该案经安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立案后,郭小军请教了骨科专家,并查阅大量手臂神经损伤医学资料,论证分析原被告诉辩意见。随后,4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协议达成了一致意见。

“我特别能理解‘学然后知不足’这句话。法官这个职业,肩头有着沉甸甸的责任,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才能把每一起案件驾驭得游刃有余。”郭小军说。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