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贾敏萍:永葆初心本色 践行使命担当

“我没有惊心动魄的感人事迹,只是坚守着热爱的职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7月23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贾敏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坚持规范执法、秉公办案,敢于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这是贾敏萍工作17年来始终如一的坚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贾敏萍带头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办理了马某涉黑案件中的李某某等5案10人的审查批捕工作,提前介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件,审查批捕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件7人,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件41人,所起诉案件经一审、二审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贾敏萍工作认真细致,在办案同时注重“一案三查”,针对案件中反映出一些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她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均被采纳。贾敏萍注重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自查摸排5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260余件,向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1条。2019年8月,贾敏萍被任命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在贾敏萍的带领下,2019年、2020年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在榆林市检察机关年终考评中连续两年名列前茅。

在办理延某等2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案过程中,针对材料多、案件程序复杂、涉及人员和事实众多的情况,贾敏萍迎难而上,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抽丝剥茧式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并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补充完善证据。经认真核查证据、甄别案件事实,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等各个方面作出认真分析,她拿出处理意见,按时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此外,贾敏萍在审查清楚在案人员犯罪事实的同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10余宗。

工作多年来,无论是从事刑检工作还是其他工作,贾敏萍都一丝不苟、认真对待。

“我刚进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时在公诉科担任内勤和书记员。公诉工作繁杂,案件审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贾敏萍说,“从案件受理、报表登记、物证保管,到卷宗装订、撰写调研稿件、协办案件等,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任何马虎。”从那时起,贾敏萍开始在工作中自学,向身边的同事学习,一点一点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一步一步从科室内勤、书记员成长为一名能够独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

一路上的踏实认真也让贾敏萍收获了不少荣誉。全县优秀检察官、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检察官、2019年度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一项项荣誉的取得,激励着贾敏萍在工作中继续奋勇前行。

“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与无悔。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贾敏萍说。

(记者 王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