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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冰:用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能,绝大多数案件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工作十多年来,她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致力于做温暖的法律人和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她,就是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孔冰。

因为深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孔冰对每一个案件严格把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细致耐心,积极探索多元化监督模式,用心用情践行“公共利益无小事”。

去年7月,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线索称,该区蔺店镇大兴村二组一处涝池内漂浮着各种废弃物,水体黑绿发臭且气味刺鼻,四周堆放着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孔冰和团队通过实地勘查和走访,发现该村垃圾清运系统不完善,群众生活废水没有集中收集,直接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公益诉讼办案组认为,环保部门、镇政府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负有监管职责,分别向两家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随后,孔冰多次实地查看整改进度,督促蔺店镇政府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治方案和措施。一个月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和该区十余名人大代表来到整改现场调研,此时的涝池旁垃圾已全部清理,涝池内水体呈浅绿色,再无臭味。“大家对治理效果比较满意,现在池水清了,村上也规定不准往里面倒垃圾。感谢检察官帮忙。”大兴村一位村民为检察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通过办理一件件公益诉讼案件,孔冰和团队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共解执法难题,促进依法行政,有效维护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

针对临渭区秦岭北麓发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孔冰多次实地走访,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以倾倒建筑垃圾为切入点,用公开听证方式为行政机关搭建沟通平台,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有效保护了秦岭生态环境。

小区居民饮用水质量不达标,小作坊、小餐馆卫生环境差……每次收到群众反映,孔冰都会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近年来,她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摊贩、二次供水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内容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多次与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部门协调沟通,运用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最终,临渭区网络餐饮平台对所有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了公示,食品摊贩有了备案卡作为“身份证”;临渭区冷冻肉制品检验检疫机制建立;监管部门对二次供水和饮用净水进行全面检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孔冰和团队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动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份,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我要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检察公益诉讼事业,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履职尽责,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7月20日,孔冰坚定地说。

(记者 穆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