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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政法干警获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称号

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前决定,授予曹金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席琳等48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了解,今年3月起,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逐级推荐、媒体公示、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最终确定了获奖名单。

我省政法系统,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一级警长曹金生、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丽萍、白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三级警长李宗国荣获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称号。陕西省华山监狱重症传染病犯专管区教导员、一级警长李文清,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警务技术四级主任雷俊生,澄城县公安局寺前派出所四级辅警王军鹏,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健荣获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省委文明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榜样力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不断提高全社会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坚实的道德支撑。

(记者 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