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西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张西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西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西林在担任延安市发改委主任,延安市委常委、副市长,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