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软查封”5641吨煤炭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受理山东某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神木市某洗煤有限公司5641吨煤炭一案,保全价值200万。
因情况紧急,该院速裁庭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并会同财产保全中心、法警队提前制定保全预案,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王孝华带队前往被申请人煤炭存放处。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且该案双方当事人系长期合作关系,如采取强制扣押措施,不仅扣押成本巨大,且不利于双方的继续合作,工作人员故对当事人进行了长时间耐心地沟通与劝导,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由法院采取“软查封”,对现场煤炭数量及现状进行拍照固定,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煤炭共同监管并在最短时间进行出售,售煤款项打入双方当事人共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