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内蒙古一村支书虚报女儿户口套取移民补偿款
“国家的钱财白某的手,全旗上下为朋友。”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某村村民给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白某编的顺口溜。
群众说他“欺上瞒下,为自己、为家人、为亲信、为他认为需要照顾的人谋利益,编织保护网”。“仗义”的白某的确为很多人谋取了私利,唯独忘记了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底色应是“为人民谋幸福”。
不久前,白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在办理此案中,我们了解到,白某所在的村子因为缺水,村民生活较为贫困。白某是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担任村干部多年,然而,在既得利益面前他还是丧失了党性。2008年,得知政府要对村内部分地区村民实施生态移民政策时,白某不是想着怎样把国家的好政策落实好,而是琢磨着如何利用政策红利谋私利。
白某向公安机关谎称其女儿户口漏登,利用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户籍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以村委会名义出具审核意见,为其女儿办理了户口补登手续,并处心积虑地再次以村委会名义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将其女儿补登的户口迁移至生态移民政策涉及的地区。
在政府实施生态移民政策时,白某再次利用协助政府实施生态移民工作的职务便利,上报其女儿户口,套取移民补偿款13.6万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我们发现,白某的政策意识很强,他实施的行为都是以村委会名义进行的。经过退补调查,确定村支书对村委会具有领导职能,进而确定白某是利用职务便利,最终锁定其犯贪污罪。
站在法庭上,白某发自内心地向村民忏悔:“我对我做的事很羞愧。我受党培养40余年,村民们也非常信任我,我对不起党,对不起村民和家人,我诚恳地认罪悔罪,这对我也是个很大的教训。如果还有机会,我愿意为党、为村民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还收到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证明白某家庭条件差,老人需要照顾,希望从轻处罚。但是,这样的证明对量刑情节没有任何影响,权力不论大小都要在法定的轨道上运行,一旦“出轨”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白某因套取移民补偿款受到法律的惩罚,是罪有应得。
(讲述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