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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日前,商洛市某地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喻某某、桂某某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两起案件被害人系同一女童,被害女童为留守儿童,其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平时与奶奶相依为伴。犯罪嫌疑人喻某某、桂某某与被害人系同村邻居,利用关系较为熟悉的便利条件分别实施强奸行为。

7月2日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对在案证据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判断,进一步核实间接证据,并于7月4日下午赴看守所进行提审。为了进一步夯实、固定证据,分别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过程中,围绕案件过程和关键环节仔细讯问,对案发起因、经过等证据材料进行重点核实,听取其供述与辩解,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在对定案的主要证据进行核实后,审查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遂于7月4日当日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强奸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被害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详细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在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困难后,办案检察官对被害人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要求其在外出打工的同时,要及时了解孩子生活、学习情况,加强对未成年女童的监管爱护。办案机关将会持续关注被害儿童的身心状况,采取多种方式尽快让其走出伤害阴影,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