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涉案7千多万!
2月14日,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公安局经过3个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7000余万元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彻底摧毁了“开元盛世”传销组织在祁县的传销网络。
2018年12月,祁县公安局接到线索:“开元盛世”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祁县人渠某(女)、闫某(女)、康某、孙某、刘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根据线索,祁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取证工作,摸清了该非法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查清了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2018年12月底,民警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刘某,同时对藏匿的渠某、康某、孙某上网追逃。为全力做好“清网行动”工作,春节期间,办案民警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开展法律教育,要求家属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2019年2月13日,民警冒雪赴西安市,将投案的犯罪嫌疑人渠某、康某、孙某连夜押解返回祁县,扣押涉案财物汽车1辆。
经查,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渠某加入“开元盛世”传销组织,并成立祁县工作室,之后,将闫某、康某、孙某、刘某发展加入该传销组织。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渠某、闫某、康某、孙某、刘某在祁县、太谷、清徐、平定等地成立“开元盛世”工作室,通过登录网站购买开元券,实行静态收益、动态收益进行分红和奖励等方式,从各地广泛发展下线会员,大肆进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截止案发,犯罪嫌疑人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发展下线层级177层、数量12082个,发展会员人数5043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渠某、闫某、康某、孙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转自山西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