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雇凶暴力伤害多名村干部 陕西周至公审一涉恶犯罪团伙案
庭审现场
11月21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朝阳等涉恶犯罪团伙案。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尚村镇临川寺村先后发生多起暴力伤害案件,时任村委会主任巨玉峰右腿被打伤,老村委会主任魏坚两次被殴打,一村委会委员的面包车被烧。公安机关破案后,幕后指使者时任村支书的王朝阳浮出水面。该案共8人涉案,其中3人另案处理。
检察院指控
犯罪团伙先后5次施暴
王朝阳、王某、赵某三人均为临川寺村人。法庭上,王朝阳称因选举问题,他与几名受害人产生矛盾,便产生“教训”他们的想法。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该团伙先后实施了5起犯罪活动。
2017年10月的一天,王朝阳找到王某,在村附近一辆车上商量如何“教训”村委会主任巨玉峰。王朝阳指使王某找人将巨玉峰打伤住院。10月底的一天,王某、赵某带领杨某、刘某等5人在西安租车后,驾车至巨玉峰家附近盯梢寻找。11月3日晚8时许,王某伙同杨某、刘某等人,手持洋镐把在巨玉峰家前院内将其腿部打伤,之后这伙人一起驾车逃离。巨玉峰右膝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巨玉峰被打后,王朝阳与王某见面,商量找人“吓唬”村委会委员魏坚。69岁的魏坚曾任村委会主任多年。11月8日9时许,杨某等人乘坐赵某驾驶的车辆,在一网吧与王某会合,后驾车至魏坚家门口,杨某、刘某等人各持洋镐把冲进魏坚家,用洋镐把打魏坚腿部数下后驾车逃离。魏坚经鉴定属轻微伤。
去年11月份,王朝阳打电话指使王某到村民巨成辉家放火毁坏院中停放的车辆,巨成辉也是村委会委员。11月28日3时许,杨某、毛某等人驾车在西安购买汽油后,与王某会合,随后开车至巨成辉家附近,杨某等人手持洋镐把和汽油下车。在巨成辉家门口,毛某翻墙进入巨成辉家前院,在停面包车的地面上将汽油一直倒到大门口,然后翻出院子,由杨某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引燃面包车。后这伙人驾车逃离。
其中两名受害者
曾两次被打
今年3月份,王朝阳再次与王某见面协商第二次殴打巨玉峰。随后,王某指使赵某再次殴打巨玉峰,并约定事成后支付1万元酬金。
3月12日7时许,杨某等人再次至巨玉峰家附近,杨某、刘某手持砍刀,赵某某等2人手持洋镐把冲进巨玉峰家。由于巨玉峰躲进卧室,该伙人用脚踏、用刀砍了几下卧室门,然后逃离。
3月27日晚7时许,根据王某的指使,杨某、赵某等人驾车至魏坚家门口,杨某手持砍刀、刘某等人手持洋镐把冲进魏坚家,魏坚腿部被打后竭力反抗,持铁锨将其中一人头部打破,将其他人赶出,这伙人才驾车逃离。经鉴定,魏坚此次损伤属轻微伤。
除此之外,周至县检察院还指控王朝阳先后三次支付给王某4.6万元。其中,在魏坚第一次被打后,王朝阳在西安药厂十字一舞厅给王某2万元,在巨成辉的车被烧毁后,王朝阳给付王某1.5万元;在魏坚被第二次打伤后,王朝阳支付给王某1.1万元。
暴力犯罪团伙
8名成员全部被抓获
据了解,案件引起西安市、周至县两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之后,很快锁定了以王朝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魏坚遭遇第二次暴力伤害后,3月28日,该系列暴力犯罪团伙的8名成员全部被抓获。
据介绍,该案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后,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月4日,王朝阳等8人被周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以王朝阳、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实施第一次犯罪活动后成员相对固定,其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临川寺村多次实施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王朝阳否认指使他人行凶
一成员作案时还不满18岁
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周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包括王朝阳在内,在出庭受审的5人中(其他3人另案处理),除1人被公诉人指控犯寻衅滋事罪外,王朝阳等4人被指控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针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朝阳只承认曾找过王某让“教训”一下受害人,否认指使王某找人伤害巨玉峰等人;王某则称自己不懂法,因为与王朝阳家是邻居,关系好,才答应给王朝阳“帮忙”的,于是找到了赵某,赵某又找来了其他5人。对于王朝阳给的钱,王某辩称,都用来租车、吃饭了。
据了解,去年实施犯罪时,王某才领了结婚证,而涉案的8人中还有未成年人,其中此次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的一名小伙去年作案时还不满18岁。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文/图 首席记者 张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