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宣判11起涉黑涉恶案 66人被判刑
辽宁省沈阳、大连等5个城市的法院17日公开宣判11起涉黑涉恶案件,6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及以下不等刑罚。据悉,这是辽宁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以来首次集中宣判行动。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获悉,当日宣判的包括沈阳、大连、锦州、营口、阜新5个地区8家法院的11起案件,涉及被告共66人。其中有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引人关注的是,大连荆义章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荆义章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垄断辽宁东港至大连、山东石岛至大连的海鲜物流线路、控制辽渔市场贝类厅等方式获取了数千万元经济利益。2004年至2017年间,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妨害公务、妨害作证、强迫交易、窝藏等数十起犯罪活动,共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首犯荆义章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阜新中院审理的被告人姚国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打击报复证人案,同样受到瞩目。最终,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姚国刚有期徒刑8年。其余9起案件均系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被告人也均被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