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须远离“套路贷” 山东济南警方打掉一涉案团伙
自2018年1月份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接到多起大学生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和举报,数名大学生受到“放贷公司”的催收侵害,有的大学生甚至不敢返校上学。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分局成功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目前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上网追逃1人。
民间借贷为幌子,民警带你快速了解套路贷
据了解,该涉案团伙未经批准、没有任何资质,假借“齐鲁私贷”、“齐鲁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侵害目标,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校园广告、中介等等途径招揽有需求的大学生借款。
民警告诉记者,该类“套路贷”主要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以“行业规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种名目为由,通过签订 “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中介费”、“分期费”、“续期费”、“催收费”、“违约金”、“本金”、“增倍本金”等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其过程中还采取“制造借款人已取得借款假象”、“肆意认定违约”、“贷款平账清账”、“层层转贷”等方式,使用暴力、恐吓、威胁、要挟、侮辱、骚扰、“轰炸”通讯录、上门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大学生和其家人施压,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对借款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受害者中有的债台高筑、有的举家搬迁、有的长期失联,更有甚者产生抑郁轻生念头。”长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宪亮说。
王宪亮表示,该系列案的成功告破,有力地打击了以借贷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犯罪即“套路贷”这一新型犯罪的蔓延之势,维护了广大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而这也是济南市对 “套路贷”犯罪开打的第一战。
借款买手机不想被套路,大学生不堪重负报警求助
“1月份以来,分局接到多名大学生报警,声称被放贷公司催收,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学业,我们便立刻展开了调查。”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孔德伟说,民警一方面想方设法找到有关报警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一方面由近及远与大学路派出所梳理了因放贷催收引发的警情和案件。经过工作,专案组发现多起警情和举报同时指向同一家“放贷公司”的多名人员。
现场办案人员还讲述了被害人大学生张某的受害经过,据了解,张某曾于2016年9月为购买手机在济南火车站附近办理借款9000元左右,约定分12期还款,在还款数剩余2700余元时,因逾期产生高额费用,借款方要求张某一次性偿还。这时,因还不上这一家的借款,张某被第二家“齐鲁私贷”的嫌疑人刘某诱骗借款高利贷15000元,其中7402元用于偿还上家借款,剩余7598元被刘某以各种费用的名义扣留,另外每十天还息1500元,“先息后本”,直到还借本金15000元。
“张某在还了3000元后因无力继续还款,又被嫌疑人刘某胁迫在第三家‘公司’借款10000元,其中实际到手7000元,被刘某拿走6500元。因仍然还不上第二家的本金15000元,刘某又胁迫张某在第四家‘公司’借款6000元,其中实际到手4000元,又被刘某拿走3500元。直至嫌疑人刘某向被害人张某家人催收。”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刘琦说,在此期间,因张某还不上第三家的本金,还遭到第三家的人员催收殴打。
同样,被害人大学生王某在“齐鲁私贷”实际借款10000元,被要求还款16000元,每半月还款8000元,分两次还清,结果被要求“借一押一”,打借条32000元,同时按第二次应还款日期打借条32000元,每次逾期按32000元催收。王某因第一次还款逾期被“齐鲁私贷”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八名嫌疑人轮番殴打,最终被致轻伤害。更有甚者,被害人大学生乔某因还不上“齐鲁私贷”的借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30名警力兵分三路,借鉴上海办案经验
虽然此类讨债警情表面上看似高利借贷纠纷,难以将债务纠纷和违法犯罪剥离,之前也缺乏打击整治和诉讼审判的先例可循。丹专案组经过详细调查,判断这是一个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以借贷为名、软硬兼施、牟取高额利益非法占有、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像这样的团伙隐藏在大学园区,高利放贷、恶意欺诈、暴力催收,不择手段攫取利益,严重危害着大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专案组根据前期调查的情况,于1月23日与法制部门充分研究,报请分局批准立案侦查。为不使一人漏网、防止有关证据被转移,1月23日晚,刑警大队组织30名警力,在大学路派出所的配合下,兵分三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进行统一行动,当场传唤于某、齐某、刘某等11人,查获账本20余个、借款合同30余份,以及相关借款人信息200余条,又于次日传唤嫌疑人3名。
专案组连夜组织审查,针对团伙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运营模式、如何放款、如何催收,尤其是放款催收过程中出现的诱骗、暴力、胁迫、侮辱、轰炸、限制人身自由等具体行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审查查证,发现该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事实。1月24日,分局依法对于某、齐某、刘某等9人刑事拘留。
工作发现,于某、齐某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未经许可注册,于2016年5月在长清大学城常春藤小区合伙成立“齐鲁私贷”,共同出资、平分盈利,同时二人分别负责一个小团队,用老业务员带新业务员,招揽大学生借款,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至2018年1月份,该“公司”内部成员达20余人,并与其他放贷团伙和中介形成利益链条。该团伙以无抵押快速借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胁迫逼债” 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大学生及其家人的钱财。
鉴于案情复杂,又是放贷领域的新型犯罪,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时到分局指导侦办,并带来《上海市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套路贷)工作手册》。于某、齐某团伙放款催收的“套路”就是上海“套路贷”的翻版,上海的打击经验为如何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参考。
受害学生达50余人,民警走访16地市查证材料百余份
经过梳理借款合同和借款人信息,专案组先期确定了50余名借款大学生,决定从点到面,全面进行调查取证。案发时值大学放假期间,受害学生分布在全省各个地市,由于长期受到骚扰、恐吓,有的被害人不相信民警身份,害怕被嫌疑人打击报复,拒绝与民警联系,更不用说到公安机关配合提供证据。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庆国说:“学生们不信任不敢来,我们就走出去。”
2017年腊月十一,专案组追加警力兵分四路,赴全省16个地市,历时半月查证被害人、证人材料100余份。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通过“轰炸”借款人通讯录,发送侮辱、诽谤内容短信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毁坏借款人及家属名誉,有的则对被害人言语辱骂、殴打、非法拘禁。上门催收人员还向威海、莱芜、德州等地的多名被害人家门、院墙上喷漆、大字涂写侮辱语言,用高音喇叭喊话损害被害人名声。于某、齐某等人团伙侵害对象中,有5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3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为实现全链条有效打击,专案组又先后抓获并刑事拘留5人,集中警力分成抓捕组、审讯组、证据组、材料组等,深挖细查、抽丝剥茧,全方位查证。3月26日,检察院对该团伙中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7人批准逮捕。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