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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永葆初心——记宝鸡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于永军

于永军,中共党员,1975年2月出生,2015年转业到宝鸡市中级法院工作,现任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助理。2009年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法律本科文凭,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2017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让每一份公开的裁判文书都经得起检验

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在增强司法透明度、强化监督、司法便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提高裁判文书公开质量和效率,在2019年裁判文书公开内网直推工作中,于永军同志积极适应新变化,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内网直推的操作使用方法,加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业务培训。注重平时指导,积极解决问题,使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裁判文书公开的新方法,减轻了办案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每月通报一次裁判文书公开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有力促进了全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严格把关,遵照规定,对5起属于应当公开而承办人不公开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及时公开。在季度末、年末文书公开高峰期,仔细审核每一份裁判文书,规范调整格式,修改裁判文书的名称、法院名称、案号等方面的瑕疵,删除或隐匿裁判文书中不应当出现的当事人信息和隐私等内容。2018年公开裁判文书4190份、公开率105.38%;2019年公开裁判文书4949份、公开率95.63%,均超过上级法院95%的要求,为提升审判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让每一个已结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执行案件的结案审查和审限管理工作。按照执行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从扫描卷宗整理、文书制作、文书送达、报送结案等环节抓起,规范操作,加强指导,坚决纠正执行流程重办理、轻管理的做法,有效提高了执行案件质量。2019年共审批1370次,其中18次予以退回或不予通过处理。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公正办理案件,严格履行庭审、起草裁判文书等法官助理职责,2019年配合员额法官办理案件38件。

让每一天的工作都经得起检验

2019年组织实施了4次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评选,从文件起草印发、参评资料审核整理、评委聘任通知、评选材料制作分发到结果收集整理,评选出质量高、示范作用强的优秀裁判文书13份、优秀庭审8个,其中3份裁判文书、1个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份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候选名单,促进了全院裁判文书和庭审质量的提高。依据市中级法院业绩考核办法,对审判部门、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业务实绩实行表格化分类考核,运用办案大数据,“定量”考核科学准确,为全院季度、年度考核和提拔晋升、入额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宝鸡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