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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人入选首批全国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人才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确定首批全国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人才的通知》,经过层层选拔和最高检评审,全国共确定了95名检察官入选人才库。陕西省检察系统共有3人入选,分别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刘高鹏、未央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孙佰明、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平静,3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人才。
据了解,最高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人才库是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领域的高水平智库、高层次专家库,是服务决策、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的骨干力量。此次陕西省3人入选,既是上级院对其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进一步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经济犯罪检察队伍建设的鞭策。陕西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素养调研水平,为推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杨扬夏子王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