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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担正义,丹心铸法魂-----记“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窦莹莹

近日,彬州市法院新民法庭法官助理窦莹莹同志被彬州市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90后大学生,毕业后她就扎根基层,贴近百姓,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标尺,努力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2016年10月至今,她辅助办案近700件,参与调解600余次,巡回审判近百次,草拟法律文书近千份。先后被彬州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助理”、“服务之星”。2019年在彬州市法院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当法理遇到情理难分难解时,她用心化解群众揪心事。基层法庭工作面广、点多、量大,直接面对广大群众,裁判结果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她将温情融入法律,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把对人的关怀融入到司法为民的实践中。

 

2016年11月刚刚参加工作的她,便遇到了一起原告长期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女方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支付50000元医疗费。该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判决很容易。为了详细了解案情,窦莹莹同志与其他同事通过大量走访了解到,涉案双方家庭极其贫困,男方为偿还债务常年在外务工,无法联系,其年迈的父母要照顾年仅四岁的孙女;女方因无钱就医病情严重,多次被多地救助站收容,导致其年过六旬的父母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她。庭前会议上,窦莹莹同志与其他同事一致认为,比起离婚案件,疾病和贫困所致的生存问题才是当事人及其家庭面对的问题。于是窦莹莹同志向两家进行了扶贫、救助等相关政策的讲解,和两家人一起前往民政局、残联、妇联、镇政府等部门,依法将男方一家作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为女方办理了残疾证、慢性病保险、新农合、低保等,女方获得了司法救助和妇联等部门的救助。解决了女方的医疗、生存问题,女方撤回了起诉。
当群众面临实际困难时,她不拘形式解纷争。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人民群众真正的需求,只有走进田间地头,认真体会,耐心聆听,才能找到矛盾的源头,从而为民排忧解难,定纷止争。

 

2018年5月原告郭某某因邻居家两名小孩玩耍时将自家房屋外墙烧毁,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两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窦莹莹同志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调查走访,了解到两被告均为留守儿童,其父母离婚,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平时的生活由其爷爷照顾,家中系贫困户,无力赔偿原告损失,且原告损失无法确定,要想对该案作出裁判只能进行鉴定,因原告无钱垫付鉴定费用,审理工作陷入僵局。恰逢夏季雷雨季节,若不及时修缮,原告受损房屋将面临倒塌的危险。如何解决原、被告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成为本案的焦点。经研判,她与同事们多次前往原、被告家中进行现场勘验,并联系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争取对两被告进行紧急救助,经与镇民政站联系为两被告申请了10000元紧急救助金用于修缮原告受损的房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后原告在驻村扶贫工作队及村干部的帮助下,及时修缮了受损房屋。

三年来,她的足迹遍布新民塬上的角角落落。为了及时、便捷、高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她一次次温情调解、一次次下乡走访、一次次送法上门。她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一双双渴望公平正义的眼神,辅助办案期间无论大案还是小事,她都不惧繁琐,田间地头、上门调解、下乡送达、现场勘验,为的就是切实解决辖区群众的诉求,因为解决群众诉求就是她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