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司法局喜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宝鸡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 “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宝鸡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人民调解+N”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
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以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619个,实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目标。
人民调解+行业。建立11个市级热点行业专业调委会。宝鸡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储备金制度,成功调解重大医疗纠纷276件。
人民调解+规范。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创建规范化调委会374个。
人民调解+品牌。先后涌现出“百姓说事室”“民风说事屋”“品牌调解室”等名牌调解室,每年解决村级纠纷1500余件。
人民调解+联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联动联调、多元化解的工作新格局。
人民调解+信访。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调委会,有效化解信访疑难积案。
人民调解+普法。通过对调解成功案例进行普法宣传,达到了 “调处一件纠纷、讲一条法规、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
人民调解+文化。将调解文化列为市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重要内容,倡导“调为上、和为贵、让为贤”的理念,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起点新征程,宝鸡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宝鸡、法治宝鸡。 (宝鸡市司法局 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