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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检察:签订“两个承诺” 强化思想自觉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贯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签订“不插手工程建设等领域谋取私利承诺书”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全区党员干部签订在入学考试中不说请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干警签订《党员、干部不插手工程建设等领域谋取私利承诺书》、《党员干部签订在入学考试中不说请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承诺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员政治纪律警觉性,持续强化干警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

一是注意方式方法。强化教育引导,用正面引导的方式,做好思想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干警签订承诺书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坚持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少一人、不漏一人。

二是认真审查备案。对于报备的承诺书进行严格审查,对签订承诺书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备案,确保此次工作圆满完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对于签订承诺书的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落实责任,确保党员干警带头承诺实践。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张谦  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