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杨陵区法院完善制度强化队伍建设
(通讯员 冯佳晨)今年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以“制度建设体系化、制度完善常态化”为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在工作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制度完善。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上报选调公务员,缓解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实现审判资源结构性优化;修订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使用制度,提高车辆利用效能;修订财务制度,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财务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化,最大限度把有限经费用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上。
二是严抓审判管理,促进制度治理。发挥管理机制监督、评查、纠错功能,完善实施审务公开、审限警示、审查归档、院长接访等制度,对案件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无缝隙监督;严格设定案件质量评价,将所有案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准确发现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抓审判管理促能力和水平提升,注重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制度反腐。院党组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绩效考评为抓手,从各个层面对干警进行评估和考核;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责任落实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治腐败滋生;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对干警实现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究。